泰国:DLD关于暂时停止从越南进口活家禽和家禽尸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5N6和H5N1型血清型)蔓延的法令。

通报号:G/SPS/N/THA/394

通报文件标题:泰国:DLD关于暂时停止从越南进口活家禽和家禽尸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5N6和H5N1型血清型)蔓延的法令。

通报成员:泰国

通报日期:2021-05-25

受影响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X]特定地区或国家越南

负责机构:牲畜发展部(DLD)

语言:泰语

页数:1

内容概述:根据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政府公报》公告,暂停从越南进口活家禽和家禽尸体的措施已于2021年3月15日终止。然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说,越南地区继续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因此,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疾病进入泰国十分必要。根据《动物疫病法》B.E.2558(2015),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4月21日)公布后,暂停从越南进口活禽和家禽尸体90天。

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X]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X]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0.4章[]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N°)[]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是[X]否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动物疫病法》(B.E. 2558(2015))第6条第1款及第33条

拟生效日期:[]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4月22日-2021年7月20日)中作出通知后的90天内。[]贸易促进措施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394
2021-05-25
21-431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泰国
2.
负责机构:牲畜发展部(DLD)
3.
覆盖的产品: 活家禽及家禽尸体(商品编码:0105、0207、0407、0408、0505)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越南
5.
通报标题: DLD关于暂时停止从越南进口活家禽和家禽尸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5N6和H5N1型血清型)蔓延的法令。
语言:泰语 页数:1 链接网址:
http://www.ratchakitcha.soc.go.th/DATA/PDF/2564/E/085/T_0006.PDF
6.
内容简述:根据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政府公报》公告,暂停从越南进口活家禽和家禽尸体的措施已于2021年3月15日终止。然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说,越南地区继续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因此,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疾病进入泰国十分必要。根据《动物疫病法B.E. 2558(2015),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4月21日)公布后,暂停从越南进口活禽和家禽尸体90天。
7.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0.4 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动物疫病法》(B.E. 2558(2015))第6条第1款及第33条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4月22日- 2021年7月20日)中作出通知后的90天内。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 泰国曼谷10900 Chatuchak LadyaoChatuchak,Phaholyothin路50号 电话:+(662)561 4204 传真:+(662)561 4034 电子邮件: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 泰国曼谷10900 Chatuchak LadyaoChatuchak,Phaholyothin路50号 电话:+(662)561 4204 传真:+(662)561 4034 电子邮件: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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