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陆生动物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乳及乳制品,包括含乳成分的食品饮料进口动物卫生条件相关政策第10.4章。

通报号:G/SPS/N/CAN/1367

通报文件标题:加拿大:陆生动物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乳及乳制品,包括含乳成分的食品饮料进口动物卫生条件相关政策第10.4章。

通报成员:加拿大

通报日期:2021-02-04

受影响地区或国家:[X]所有贸易伙伴[]特定地区或国家

负责机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

语言:英法文

页数:各5页

内容概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公布了乳及乳制品进口动物卫生条件最新政策。自2021年4月起,体现最新政策的进口新条件将公布于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加拿大动物卫生法规所定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_c._296/)的进口自动参考系统(AIRS):进口要求(https://airs-sari.inspection.gc.ca/airs_external/english/decisions-eng.aspx)。 可从任何原产国进口的,带消费者预包装的,且开封前在环境温度下储存稳定的,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无需动物卫生认证。不带消费者预包装的(如散装进口)或开封前无需冷藏或冷冻的任何含乳食品与饮料只能从具有CFIA认可兽医认证体系的国家进口,且必须随附符合CFIA乳及乳制品进口要求的动物卫生证书。 要改动的地方有两点:1)取消用于确定一种商品是否含乳或乳制品成分的非正式“50%规则”必须符合乳类进口动物卫生要求。多成含乳分商品的前进口条件原来是基于制品中牛奶的干物质百分比。此项由基于风险的模式所替代,即室温下耐储存的消费者最终包装商品免于乳类动物卫生要求。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将视为乳类,必须随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批准兽医认证体系国家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2)定义为乳类的商品,包括含乳或乳制品的,原产于非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承认口蹄疫无疫国的、非消费者预包装或室温下非耐储存的食品和饮料必须经过两次病原体降低处理。其中一次是降低ph值。以降低pH值作为一种处理方法的要求有所改动,将原pH5改为pH6;所需时间由原两小时缩减到一小时,以便与国际建议保持一致。

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X]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X]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8.8章。[]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N°)[]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是[X]否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乳制品加工技术规范,参见第15.3章(提供英法文): 15. 附件——陆生动物产品和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 – 动物卫生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英文) (https://www.inspection.gc.ca/animal-health/terrestrial-animals/imports/import-policies/animal-products-and-by-products/framework/eng/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5) 15. 附件——陆生动物产品和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 – 动物卫生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法文) (https://www.inspection.gc.ca/sante-des-animaux/animaux-terrestres/importation/politiques-pour-l-importation/produits-et-sous-produits/cadre/fra/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5

拟批准日期:2021年4月1日

拟生效日期:[]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1年4月1日[]贸易促进措施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AN/1367
2021-02-04
21-091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法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加拿大
2.
负责机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
3.
覆盖的产品: 乳及乳制品以及含乳成分的食品和饮料(HS代码: 18 06 90; 19 01 10; 19 01 90; 21 06 90; 22 02 99)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陆生动物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乳及乳制品,包括含乳成分的食品饮料进口动物卫生条件相关政策第10.4章。
语言:英法文 页数:各5页 链接网址:
https://www.inspection.gc.ca/animal-health/terrestrial-animals/imports/import-policies/animal-products-and-by-products/framework/eng/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0#s4c10 https://www.inspection.gc.ca/sante-des-animaux/animaux-terrestres/importation/politiques-pour-l-importation/produits-et-sous-produits/cadre/fra/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0#s4c10
6.
内容简述: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公布了乳及乳制品进口动物卫生条件最新政策。自2021年4月起,体现最新政策的进口新条件将公布于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加拿大动物卫生法规所定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 _c._296/)的进口自动参考系统(AIRS):进口要求(https://airs-sari.inspection.gc.ca/airs_ external/english/decisions-eng.aspx)。
     可从任何原产国进口的,带消费者预包装的,且开封前在环境温度下储存稳定的,含乳或乳制品的食品和饮料无需动物卫生认证。不带消费者预包装的(如散装进口)或开封前无需冷藏或冷冻的任何含乳食品与饮料只能从具有CFIA认可兽医认证体系的国家进口,且必须随附符合CFIA乳及乳制品进口要求的动物卫生证书。
     要改动的地方有两点:
1) 取消用于确定一种商品是否含乳或乳制品成分的非正式“50%规则”必须符合乳类进口动物卫生要求。多成含乳分商品的前进口条件原来是基于制品中牛奶的干物质百分比。 此项由基于风险的模式所替代, 即室温下耐储存的消费者最终包装商品免于乳类动物卫生要求。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将视为乳类,必须随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批准兽医认证体系国家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
2) 定义为乳类的商品,包括含乳或乳制品的,原产于非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承认口蹄疫无疫国的、非消费者预包装或室温下非耐储存的食品和饮料必须经过两次病原体降低处理。其中一次是降低ph值。以降低pH值作为一种处理方法的要求有所改动,将原pH 5改为pH 6;所需时间由原两小时缩减到一小时,以便与国际建议保持一致。
7.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8.8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乳制品加工技术规范,参见第15.3章(提供英法文): 15. 附件——陆生动物产品和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 – 动物卫生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英文) (https://www.inspection.gc.ca/animal-health/terrestrial-animals/imports/import-policies/animal-products-and-by-products/framework/eng/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5) 15. 附件——陆生动物产品和副产品:进口政策框架 – 动物卫生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法文) (https://www.inspection.gc.ca/sante-des-animaux/animaux-terrestres/importation/politiques-pour-l-importation/produits-et-sous-produits/cadre/fra/1528738374310/1528738423286?chap=15
10.
拟批准日期:2021年4月1日
拟公布日期:2021年4月1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1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anada''''s Notification Authority and Enquiry Point (加拿大SPS及TBT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Technical Barriers and Regulations Division (技术壁垒及法规处) Global Affairs Canada(加拿大全球事务) 111 Sussex Drive Ottawa, Ontario,K1A 0G2 Tel: +(343) 203 4273 Fax: +(613) 943 0346 E-mail: 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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