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烟花发出消费者警告

通报日期:2022-07-22

通报国:丹麦

问题产品类别:烟火物品

问题产品细节:产品名称:烟花;类别:烟火制品;品牌:溧阳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名称:大爆炸13镜头;type_NumberOfModel:23.1305;batchNumber_barcode:21-25010;

问题产品原产国:中国

危害:烧伤,火灾,受伤

违规情况:产品可能在太低的高度爆炸,并且可能在离地面太近的地方爆炸。旁观者可能会被部分烟花击中,造成灼伤。产品不符合烟火指令的要求,亦不符合欧洲标准EN 15947-5。

处理措施:从最终用户召回产品

问题产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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