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禽肉产品检出氯酸盐

通报日期:2023-11-30

通报国:荷兰

通报级别:禁止入境

问题产品:公鸡

通报来由:边境控制-托运扣押

处理措施:产品(将)重新发送或销毁

问题产品所属大类:食物

问题产品所属细类:禽肉及禽肉制品

危害详情:2023年11月16日:氯酸盐 - 未经授权的物质 - 农药残留:农药残留:1.08 毫克/千克 - 百万分之一:0.05毫克/千克-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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