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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认证与中国的合作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2007年3月19日,中国节能节水环保认证网(原中标认证中心)与美国环保署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与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

    在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下,中标认证中心将与美国环保署在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协调和节能认证实施程序的协调进行合作,在对中美节能产品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产品进行试点,开发相互认可的统一的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协调认证实施程序,实现企业一次申请,获得两个认证标志,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协调互认的产品范围。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不仅可以进一步促进中美双方在能源效率领域的合作,为减少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中美双方节能产品的自由贸易。中标认证中心与美国环保署在2007年5月就具体的实施计划达成共识,将谅解备忘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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