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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国会的指导下发行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国际贸易委员会定期对关税表进行更新,以反映税率和其他条款的变化。HTSUS不仅包含了进口活动中基本的应用税率,也包含了诸如原产地参考规则等内容。目前美国执行的协调关税表为2016年1月1日生效的版本,并在2016年7月1日进行过修订。

美国使用世界海关组织(WCO)的HS编码系统作为协调关税表中进行商品分类的基础。在1-97章分类编码之外,HTSUS留出额外的两章(98、99)来设置一些额外条款,如临时关税减免等。美国在2012年对自己所用的HS编码表进行了修订。

HTSUS设置了三栏关税。对每一种关税细目,第一栏表示进口的通常税率,第二栏为可用的特别税率,第三栏为适用于其他国家的税率。特别税率通常来源于各类自由贸易协定或非互惠的协议,并且在每一项税率中都列出了对应的贸易伙伴。大部分最惠国待遇的关税都是从价税,但美国在约11%的税目中也采用了从量税或复合税率。非从价税通常应用于农业、能源、纺织品、鞋类商品等部门。

现行的协调关税表中含有10516条关税细目,由8位HS编码进行索引。大部分最惠国税率在近10年的时间里都保持稳定,没有明显的波动。2016年美国的平均关税税率在4.8%左右,有约37%细目下的商品在最惠国待遇下无需承担进口关税,7.8%细目下的商品需承担不高于2%的关税,但一些农产品(特别是奶制品、烟草和部分蔬菜)、鞋类和纺织品需要承担25%以上的关税。约22项细目下的商品需承担高于100%的关税,均为农产品。总体上,美国的关税结构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关税升级趋势。

2012年,允许向对美国制造业有重要意义的产品提供暂停课税优惠的法规到期,2014年应用于另两种税目的同类法规也超过了有效期。在此基础上2016年美国制造业竞争力法案提供了新的暂停课税执行程序。希望得到关税减免的企业可向USITC申请,USITC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向国会提出相应产品的报告。在报告内容的基础上国会可以制定综合性的关税方案,依方案进行关税减免的授权。

 
联邦政府根据变化随时对税率进行修改,进口关税的税率查询可登陆美国海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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