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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7

  2012年,韩国出台多项技术法规和调整部分产品规管范围,将电池由品质与安全法规规管调整至属于电气安全控制法规内,修改REACH法规草案等,相关企业应予以及时关注。

  (1)电池由自我声明更改至电气安全控制法规规管

  2009年7月1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orean Agency for Technology and Standards,KATS)将便携式二次锂电池组及锂电芯正式纳入KC认证系统的自我声明产品类别里,并公布了产品所适用的标准: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Annex 05。

  2012年,KATS对电池产品的KC认证做出了新的变更要求,2012年7月25日,KATS将电池的自我声明由属于品质与安全相关法规管控修正至属于电气安全控制法规内。新的法规要求便携式产品中使用的二次锂电池及电芯(包括能量密度小于400 Wh/L的锂电池,能量密度小于400 Wh/L将有一年的过渡时期申请KC认证)都必须通过KC认证,测试标准由之前的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Annex 05 变更为K62133。K62133测试标准与IEC62133标准等同类似,包括:高温测试、温度循环测试、外部短路测试、电池芯挤压测试、电池芯在高充电速率的保护测试和过热测试。

  目前,便携式二次锂电池组及锂电芯的检测必须由韩国境内的授权实验室进行,无法以IEC 62133的CB报告进行转证。产品通过法规评估后,将获得有效期为5年的合格声明确认书(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期间不需要进行工厂检查,此外。由于范围更改,电池的KC标志要求也随之改动。

  (2)电磁兼容纳入KCC认证

  依据韩国知识经济部(MKE)和韩国通信委员会(KCC)颁布的决议,自2012年7月1日起,MKE将分管电气用品和广播通信产品(有线和无线)的安全部分,KCC将分管电气用品和广播通信产品(有线和无线)的电磁兼容部分。

  自2012年7月1日起,现行KC认证证书将分为安全认证和电磁兼容认证两个部分,认证证书也由原来的一份变为两份,分别是安全部分的KC证书和电磁兼容部分的KCC证书。KC证书的发证机构保持不变,KCC证书将由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AA颁发。满足安全与电磁兼容要求并获证书的产品可按规定加贴相应的KC标志。

  (3)供应商合理性确认KC SCoC 

  韩国政府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供应商符合性确认体系,以便转换成个人自律的安全管理体系,该体系要求制造商自己提高和保持电器的安全性。

  供应商符合性确认(SCoC)体系类似于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属于供应商符合性认证的电器制造商应当在通过自己验证电器的安全性之后制造和销售其产品。该体系将适用于危险性较小的电器。为了确定该电器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制造商应当自己进行产品测试,然后再将产品投放市场。允许邀请第三方进行产品测试。

  (4)韩国REACH草案发布

  2011年韩国对WTO各成员通报了《关于化学品注册和评估的法规》(G/TBT/N/KOR/305)。通报的法规提案覆盖各类化学品,对在韩国制造或进口到韩国的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开展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意在根据化学品危害和风险评定结果,对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相当于韩版的REACH(K-REACH)。2012年初,韩国环境部(MOE)和知识经济部(MKE)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拟加速推动韩国REACH法规进展,同时将并行开展3个试验项目:推出法规实施指南;收集利益相关者观点(包括海外企业和组织);制定对企业的支持政策减少行业负担。韩国将成立绿色化学品中心,帮助培训专家、生成化学相关数据、协助不同部门之间咨询。

  与2011年发布的草案相比,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

  ● 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每两年通报化学品吨位情况取代之前的一年期要求;

  ● 废除对制定优先的现有物质进行预注册的要求;

  ● 注册的最低吨位要求由0.5t/y上升到1t/y;

  ● 新法案将不会取代韩国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在K-REACH和TCCA下都对物质的授权和限制进行要求。

  该法规的制定是韩国化学品管理的一项重要步骤,预计该草案将于2013年初获得通过,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

  (5)产品能效限值及能效标签

  2010年,韩国知识经济部第2010-124号告示《能效标识和标准规定》,对韩国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必须遵守的能效标准与标签制度进行了新的规定。2012年7月2日,韩国知识经济部发布通报(G/TBT/N/KOR/378),拟修订变压器、窗户、电视机、冷热饮水机、三相感应电动机、空调、电动热泵等能源效率标签及能效限值要求。

  (6)修订医疗器械标准

  2012年6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通报(G/TBT/N/KOR/370),拟修订医疗器械相关标准,将“加热系统”、“射线辐射防护器具”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以与国际标准一致。同时,提案对血糖监测系统、电子红外耳温计、医用呼吸设备、肌电图仪、大型蒸汽消毒设备、婴儿保温器、婴儿光治疗设备的标准进行了规定,统一适用于国际标准。

  (7)制定牙科产品标准

  2012年6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通报(G/TBT/N/KOR/370),拟对正畸托槽、牙科铸造材料和耐高温材料、高分子牙体修复材料的性能和安全要求制定标准,该标准将与国际标准一致。

  (8)修订有毒化学物质清单

  2012年2月6日,韩国环境部宣布修改《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案》3个独立的化学物质清单,将6种物质加入到有毒化学物质清单TCSL中,2种物质增加到监测化学物质清单OCSL中,该修正案于2012年3月6日生效。韩国环境部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相关解释对这六种物质进行分类。

  (9)修订儿童游乐设备的安全标准

  2012年7月18日,韩国技术标准局发布通报G/TBT/N/KOR/381,拟修订儿童游乐场设备的安全标准。该标准详细说明了儿童游乐设备标准的适用和不适用项目,规定了儿童用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安全标准,儿童活动场所及环境中的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增加了在儿童游乐设备中使用的木材防腐剂的限制种类。另外韩国技术标准局还要求,属于安全认证的消费品,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在货物交付市场或通关前,通过向安全认证机构报告,随附根据产品类型指定的测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测试和检查机构证明,确定其是否符合该安全标准以确认安全性。

  (10)修订家用压力锅和压力壶的安全标准

  2012年8月14日,韩国技术标准局发布2012-313号公告,根据“质量管理和工业安全法”第14章第3款第2条细则规定,修订家用压力锅和压力壶的安全标准(KS G 3602),包括露营压力锅在内的户外用锅,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该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在货物交付市场或通关前,需提供指定的测试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以确定该产品符合其安全标准。

  (11)发布手机和广播站的电磁波分级

  2012年9月10日,韩国通信委员会(KCC)无线电和广播管理处发布第2012-104号公告,根据KCC关于电磁兼容和无线电法规的第47条第1款以及行政程序法的第46章,拟制定手机和广播站电磁波等级分类。手机和广播站的合成孔径雷达(SAR)值和电磁场暴露的等级分类将有以下规定:

  1) 手机的SAR值等级分类:

  SAR等级分类分为2级:第1级的SAR值低于0.8W/kg;第2级的SAR值为0.8W/kg-1.6W/kg之间;等级分类必须显示在包装盒的侧面。

  2) 广播站的电磁场暴露的等级:

  根据电磁波的强度测量值和无线电设备,广播站电磁场暴露的等级分为4级;等级分类必须在围墙或广播站等地显示。

  (12)修订两项多媒体和家用无线充电设备的EMC标准

  2012年10月1日,韩国通信委员会下属无线电研究所(RRA)向WTO秘书处发布通报(G/TBT/N/KOR/398和G/TBT/N/KOR/399),其中,G/TBT/N/KOR/398通报的技术标准修订草案规定了多媒体设备和家用无线充电设备的电磁干扰技术要求,而G/TBT/N/KOR/399通报的技术标准修订草案规定了多媒体设备的电磁敏感度(抗扰度)要求。随着广播、通信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多媒体设备应运而生。另外,家用无线充电设备如今在移动电话系统中使用,然而技术标准中并没有清晰定义该类设备。韩国修订两项EMC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电磁环境下的多媒体设备和家用无线充电设备,跟上相应国际标准的步伐,弥补现有标准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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