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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7

  2003年之前,俄罗斯联邦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的基本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和《产品和服务项目认证法》等法律。为了使自身的标准化体系、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尽快与国际接轨,俄罗斯于2002年12月27日颁布了《技术调节法》(on Technical Regulating),这是俄罗斯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从而对国家标准化体系、合格评定制度等进行重大改革。

  下文主要介绍俄罗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俄罗斯联邦于1992年2月7日公布并实施的,共4章44条。

  该法在第1章之前首先明确了调整范围和立法意图:调整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规定了消费者获得应有质量的商品(各种工作和服务项目)的权利,生命和健康安全的权利,获取有关商品(各种工作、服务项目)及其生产者(执行者、卖主)的信息的权利,消费者受教育的权利,其利益受国家及社会保护的权利,结成消费者社会组织的权利,同时决定了实现这些权利的机制。接着对一些基本概念(如消费者、生产者、执行者、销售者、标准、强制认证、缺陷及严重缺陷)做出了定义。

  第1章“总则”的前3条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共和国之间这方面立法的适用和国际条约的适用。第4条规定商品(工作、服务)的质量,第5条规定消费者对商品(工作、服务)安全的权利。第6-8条涉及信息问题(如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权利、生产者的信息、商品信息应包含的内容),第9条对销售者(执行者)的工作制度做出了规定。第10-13条的内容是关于各种责任和赔偿,规定了提供不当信息的责任,销售者(执行者、生产者)的责任,因商品(工作、服务)缺陷而造成损害的财产责任以及精神损害的赔偿。第14条明确规定有损消费者权益的契约条款无效。第15条涉及商业、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领域的优惠和优待权。第16条涉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第2章共9条,涉及商品销售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规定了销售者有缺陷商品的后果、提出请求的期限、商品缺陷的消除、更换等。第3章共13条,具体规定了执行工作和提供服务中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第4章共6条,其主要内容为对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规定有关国家机构和消费者社会团体的职责。

  1996年1月9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通过了《修改和补充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后经联邦委员会同意和俄联邦总统批准公布实施。1996年新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1992年版本做了如下一些修订:对一些概念做出了更明确的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有了扩大;扩大消费者对商品(工作、服务)安全的权利;扩大赔偿范围;对商品介绍、信息和适用说明的语言作了明确的规定;积极鼓励地方自治机构和消费者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同财产损失赔偿分开;加重销售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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