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国家邮政局关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
实施日期:2017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所属类别:邮政
法规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批复
国邮复[2017]7号
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国家邮政局对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附后)经营快递业务。
二、经营范围:详见附件。
三、经营地域:同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所载企业注册地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请按照《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及《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向我局报送统计资料。
请凭本批复到我局申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核准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名单(4家)(略)
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