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批复

法规标题:国家邮政局关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

实施日期:2017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所属类别:邮政

法规原网址: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5110633

法规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批复

国邮复[2017]7号


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国家邮政局对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附后)经营快递业务。

  二、经营范围:详见附件。

  三、经营地域:同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所载企业注册地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请按照《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及《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向我局报送统计资料。

  请凭本批复到我局申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核准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名单(4家)(略)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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