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生产、进口报告和原料目录报告的规定》并征求修改意见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19-02-22

  2019 年 2月 2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 2019-070号公告,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生产,进口报告和原料目录报告的规定》的部分内容,征求意见至 2019年 3月 12日。修改目的是为了适配修改内容主要包括:
  、调整化妆品制作过程中所使用原料目录的报告时间(规定第 2条)。不同于与生产和进口报告,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目录应在化妆品流通和销售之前制作,并且需要明确各项原料的用途;
  2 、化妆品类型需符合《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中的类型(附件 1),鉴于目前报告化妆品生产及进口报告时所描述的化妆品类别与《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中的化妆品类别有所不同,可能会导致企业混淆,故统一类型并予以描述。(规定第 1条、第 2条、第 3条和附表 1);
  3 、根据《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法律 15488号 , 2018.3.13.),将 “生产和销售单位 ”修改为 “责任单位 ”。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041&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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