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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月 18日,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发布第 16/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废止了第 7/2004号行政长官批示,自发布之日起解除对中国内地广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等生产的禽鸟产品的进口禁令。 来源: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https://images.io.gov.mo/bo/i/2019/07/bo-i-7-20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