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对资产额超过3000万以上食品制造业者增加管理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19-02-22

  2019 年 2月 13日,中国台湾地区 “食药署 ”网站消息,为建构完整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国台湾地区 “食药署 ”要求食品业者除应实施自主管理外,也应完善企业管理的主体责任,随时关注食品安全管理新制。 “食药署 ”要求食品制造业者应制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办理强制性检验及建立追溯追踪管理系统,其中资本额达 3千万元以上的食品工厂于 2019年起全部纳入管理。 

  “ 食药署 ”表示, “应制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与应办理检验的食品业者、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 ”及 “应建立食品追溯追踪是统的食品业者 ”是针对资本额达 3千万以上的食品工厂依产品类别分步实施,其中,自 2019年 1月 1日起, “调味品 ”、 “烘焙炊蒸食品 ”、 “营养补充食品 ”、 “非酒精饮料 ”等 4类食品工厂应制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 “巧克力及糖果 ”、 “食用冰制品 ”、 “膳食及菜肴 ”、 “餐盒食品 ”、 “其他食品 ”等 5类食品工厂应实施强制检验; “其他食品 ”的食品工厂也应于 2019年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踪系统。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448513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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