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告示

来源:食品伙伴网时间:2018-11-17

  2018 年 11月 14日,韩国 食品药品安全处( MFDS)发布了第 2018-90号告示,修改《 进口食品等 检查的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流通管理对象中排除以与中药材相同检查标准进行检查的 115种药食同源农林产品,通过《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经营者应遵守事项进行管理。
  2. 增加无需申报的食品等。国外展会展示后再进口的国内生产工具设备无需再申报。
  3. 调整最初精密检查的农药检查项目( 58种)。
  根据农药不合格情况增加 6种需检查的农药,另外,近 5年内无不合格情况或检出次数 5次以下的 6种农药豁免检查。
  4. 调整检查结果无不合格履历,食品药品安全处认可的已确保安全的食品种类。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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