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来源:时间:2022-05-04
通报号:G/TBT/N/TPKM/488
通报名称: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通报国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日期:2022-05-04 00:00:00
涉及专题:新材料中国市场环境保护,绿色环保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TPKM/488
2022-05-04
22-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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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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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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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署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中华路1段83号,邮编:10042 电话:(886-2)2311-7722#2642 传真:(886-2)2331-7741 电子邮箱:weichih.yen@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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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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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含石棉产品
HS编码:2524 ICS编码: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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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草案
语言:英语和中文 页数:2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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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环境保护署(“EPA”)于1989年5月1日宣布石棉为2类有毒化学物质。已经多次修订了石棉处理的相关规定,且已经逐渐限制了石棉的使用。除进行研究、实验和教育外,目前禁止使用石棉(如国内生产的含石棉产品)。
为控制含石棉产品,目前有多种含石棉产品的替代产品。因此,为符合国际趋势,环保署进一步限制进口含石棉产品,从而维护环境安全。限制含石棉产品进口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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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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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废弃物处理法》(CNS 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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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同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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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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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WTO/TBT咨询点 标准检验局 经济部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段4号,邮编:100 电话:+(886-2)2343191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箱: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3192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3192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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