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关于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产品水效标签强制要求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0-06-12

通报号:G/TBT/N/TPKM/416

通报名称: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关于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产品水效标签强制要求的公告

通报国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日期:2020-06-12 00:00:00

涉及专题:陶瓷中国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416
2020-06-12
20-4169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经济部水利署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冲水小便池; 陶瓷水槽,洗手池,洗手池基座,浴缸,坐浴盆,抽水马桶,冲水箱,小便池和类似卫生设备(HS 6910)。
HS编码:6910   ICS编码:81.060.20
5.
通报标题: 关于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产品水效标签强制要求的公告

语言:英语/汉语 页数:3/5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为促进日常生活中节水设备的使用,水利署将冲水式小便器指定为应当具有用水效率标签的产品。这与201654日修订的供水法第95-1条一致。 

国内市场销售的水冲式小便器产品,应当按照水效标签管理法规取得水效标签使用许可。违者,依供水法第98-1条规定,处以新台币4万元至2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者,可按每项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供水法第98-1条,违者将处以4万新台币至20万新台币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可按每项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7.
目标与理由:节水与水资源保护;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环境。 
8.
相关文件: 供水法;水效标签管理法规。
9.
拟批准日期:2020/09/30
拟生效日期:2021/10/01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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